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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瓜8424 发表于 2006-9-1 11:55

中国货代:羊的命运?

马士基铅封费风波令整个中国物流业都陷入了沉思。到底是什么原因能令马士基如此我行我素?

  货主广泛指责的不仅仅十马士基。业内人士反映,一些外国船公司纷纷在厦巧立名目乱收费。2004年9月10日起,“太平船务”在厦门征收“进出口交接单签发费用”(每份25元人民币),将本应由船公司自己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给企业,这是深圳船公司“换单费”的翻版(在厦门集装箱运输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抗争下,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取消)。12月1日起,荣升、意邮等船公司的“单证费”、“改单费”、“提单重制费”、“电放费”等由原来的每单115元调涨为每单125元。更有甚者,2005年1月1日起,出于“保障船舶和码头设施的安全”,铁行渣华(中国)厦门分公司等将在厦门港口征收“船舶安保费”(每柜6美元)。

  船公司对中国货主为何能如此“霸气”?业内人士分析,主要是由FOB的交货条款导致的。目前我国有80%的出口选择FOB。FOB由买方指定船东和货代,船公司的直接客户是国外买家,中国货主的地位却由托运人变成发货人。据业内透露,外资船公司正在发展国外采购客户做FOB货,一方面与这些大采购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有利于他们抓住潜在市场,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,船公司可通过这种方式排挤国内货主和货代。

  另一个重要因素,则是中国货代企业整体缺乏市场竞争力给外资船公司有机可乘。货主和船东的博弈往往通过中介——货代公司来完成。据了解,中国入世后,外资船公司纷纷抓住机遇,向中国物流市场发力,借助物流网络争食我国货代市场。

  从外贸的角度上来看,这些船务公司的随意涨价,则是加大了中国出口商的出口成本,削弱中国出口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。(作者:张远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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